亞羅士打國會議員Afnan Hamimi Taib Azamudden表示,雖然強而有力的網絡犯罪法對於打擊網絡詐騙和身份盜竊等罪行是必要的,但不應對無辜的馬來西亞人造成不公平的影響。
吉隆坡:一名反對黨國會議員今日表示,《2026年網絡犯罪法案》必須說明調查人員將如何處理所扣押的個人資料,以建立公眾對該法案的信任。
Afnan Hamimi Taib Azamudden(國盟-亞羅士打)表示,個人資料比金錢更為珍貴,因為它不僅包括電話號碼和家庭資料,還涵蓋健康記錄、銀行帳戶詳情及公司文件。
「若執法機關為調查目的取得這些資料,則需要釐清誰可以查閱、資料將保存多久,以及何時會被刪除。」
「若法案能釐清這些事項,我相信公眾對法案將會有更大的信心,」他在國會下議院辯論該法案時如此表示。
這位伊斯蘭黨國會議員表示,賦予調查人員的權力,例如在某些情況下無需搜查令即可取得電腦資料、存取電腦系統及收集流量資料,應輔以強而有力的制衡機制。
調查失誤
Afnan亦表示,雖然強而有力的網絡犯罪法對於打擊網絡詐騙和身份盜竊等罪行是必要的,但不應對無辜的馬來西亞人造成不公平的影響。
他詢問,若發生調查失誤,公眾有何保障措施。
「例如,一名大學生可能使用其大學的WiFi。若其他人使用同一WiFi帳號實施網絡犯罪,該學生的電腦可能需要接受調查。」
「該學生有何權利?電腦將被扣押多久?若所有大學作業都存放在該電腦上怎麼辦?這一切都需要釐清,因為法律不僅需要釐清官員的權力,也需要釐清人民的權利,」他說。
該法案今日提交進行二讀,旨在以更廣泛的立法取代《1997年電腦犯罪法》,涵蓋網絡犯罪、數字詐騙、身份盜竊、篡改內容及濫用數字身份識別等範疇。
除其他條款外,該法案亦尋求授權當局在調查期間向服務提供商取得互聯網流量資料及通訊內容。
包括馬來西亞媒體理事會在內的多個方面對法案的廣泛權力表示關切,指出某一條款「允許執法機關侵犯」隱私,並在未經司法審查或授權的情況下取得私人及特權通訊內容。
理事會表示,旨在保護馬來西亞人免受網絡犯罪侵害的立法,必須納入保障措施,以維護憲法自由,並確保合法新聞工作及其他特權通訊不會在無意間受到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