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證券及投資委員會(ASIC)已延長符合資格的數位資產企業在其更新指引下申請監管批准的截止日期,從執法角度提供額外的過渡期。
ASIC表示,「不執法」立場——旨在企業準備牌照申請期間提供臨時保護——將持續有效至2026年9月30日,由原先的2026年6月30日截止日期順延。此延長旨在減少合規干擾,讓業界能與澳洲現有金融服務框架接軌,並為即將推出的專屬數位資產監管制度做好準備。
ASIC的更新闡明其如何在指引變更與長期立法改革之間的過渡期內,管理市場參與者的執法風險。在延長的立場下,在指定時間框架內申請相關授權的數位資產企業,將繼續受到ASIC執法行動的臨時保護,直至2026年9月30日。
此延長適用於申請AFS牌照的企業,以及可能因預定業務活動而需要其他許可的企業,包括市場授權及清算和結算授權。對於合規團隊和受監管實體而言,實際效果是在申請準備期間保留通往正式牌照的有序路徑,同時降低遭受執法行動的可能性。
ASIC亦擴大過渡範圍,涵蓋透過授權代表運營或與持牌實體採用中介安排的企業。這在實際操作中至關重要,因為金融服務業的許多分銷模式都依賴中介機構。透過擴大資格範圍,ASIC實際上承認部分數位資產商業模式可能在操作上透過第三方運作,即便最終責任仍繫於牌照持有及監管。
ASIC此前在2025年10月更新其數位資產監管指引後推行不執法方式,尤其是透過資訊表225(INFO 225)。INFO 225旨在釐清澳洲現有金融服務法律對數位資產的適用性,特別強調澳洲的金融產品定義以技術中立的方式運作。
ASIC在其通訊中表明,許多數位資產產品在現行法律下很可能符合金融產品的定義。因此,提供商可能需要持有AFS牌照方可在澳洲合法提供或處理這些產品。對於進行盡職調查的機構而言,這一指引意味著分類工作——將產品特徵對應至法律定義——已成為核心合規任務。
ASIC亦援引判例法對其解釋的法律基礎加以支持。監管機構表示,其立場獲得高等法院Block Earner裁決的支持,該裁決認定某加密貨幣收益產品屬於《公司法》下的金融產品。這對業界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它減少了收益類或回報掛鉤結構在澳洲金融服務立法下如何被對待的不確定性,即便企業同時準備迎接專屬框架的後續實施。
不執法延長與澳洲數位資產框架有所不同,後者已於4月獲國會通過,並預定於2027年4月9日正式生效。該框架旨在將主要類別的數位資產活動——尤其是數位資產平台及代幣化託管平台——納入澳洲金融服務架構內更具針對性的牌照及監管制度。
ASIC警告,部分僅依據INFO 225預期申請牌照的企業,在新制度實施後仍可能需要額外授權。具體而言,ASIC表示,許多依據INFO 225申請牌照的數位資產企業,在新制度生效後可能需要在其牌照中加入數位資產平台(DAP)及代幣化託管平台(TCP)授權。
對於受監管企業而言,這形成了兩階段合規路線圖:首先,在ASIC指引下取得現有牌照許可,以滿足近期的法律及營運要求;其次,確保在數位資產框架生效時,已準備好應對額外或重新界定範圍的授權。因此,過渡時間表對治理、牌照策略,以及圍繞託管、平台運營、客戶互動及相關行為義務的管控排序均有直接影響。
ASIC的延長舉措凸顯監管機構正在投資者保護目標與業界實際落實能力之間取得平衡。監管機構表示,自2025年10月更新數位資產指引以來,已收到約30份牌照申請——這既反映出對正式牌照的需求,也說明申請準備、法律分類及治理架構建立所需的時間。
從合規監控角度而言,授權代表及中介模式業務的擴大資格尤為相關。許多企業可能不直接與終端客戶互動,而是透過以持牌實體為核心的分銷和監管架構運營。透過將寬限延伸至這些安排,ASIC有助確保企業不必僅為符合過渡保護資格的過於狹義解釋而被迫重組營運模式。
儘管如此,業界參與者在同時應對雙重時間表——ASIC當前的不執法視窗及2027年4月即將生效的框架——時,仍面臨尚未解決的問題。尤其是在進入專屬制度後需要額外授權,這意味著企業應將牌照申請視為持續迭代的過程而非一次性事件,並應規劃持續的監管溝通、文件更新及牌照範圍的潛在變更。
隨著延長過渡期現已延伸至2026年9月30日,企業應專注確保申請完整且與其實際產品及營運模式相符。展望未來,主要的監管轉折點仍是澳洲數位資產框架於2027年4月的生效,屆時額外的DAP及TCP授權很可能成為符合資格的平台及託管服務提供商的核心要求。
本文最初以「Australia Extends Crypto No-Action Relief to Sept. 30 for Licensing」為題發佈於Crypto Breaking News——您信賴的加密貨幣新聞、Bitcoin新聞及區塊鏈更新資訊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