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策與預算研究部(CPBRD)的一份政策簡報指出,菲律賓的燃油稅制度加大了消費者對全球油價衝擊的曝險程度,而僵化的票價制定機制即便在國際油價下跌時,仍使交通運輸成本維持在高位。
眾議院智庫在五月發布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加速融入稅制改革法》(TRAIN)的實施,從根本上改變了國際原油價格波動影響國內物價的方式。
這份討論文件分析了2010年1月至2026年2月的數據,發現TRAIN實施後的燃油稅結構,放大了全球油價衝擊向菲律賓經濟的傳導效應。
研究指出,全球油價上漲的影響,如今透過加油站油價、交通運費及更廣泛的商品成本,更迅速地傳遞至消費者。
報告指出,與傳統經濟理論相悖,TRAIN法規定的固定消費稅結構並未削弱油價衝擊的影響,反而強化了其向國內經濟的傳導。
作者Rutcher M. Lacaza、Kenmore B. Espinoza及Novel V. Bangsal表示:「在各類燃油產品中,煤油的轉嫁率最高(0.732),其次是柴油(0.683),再次為汽油(0.445)及液化石油氣(0.374)。」
報告同時記錄了經濟學家所描述的「火箭與羽毛」定價現象,即零售價格在油價飆升時迅速上漲,但在全球原油價格下跌時卻僅緩慢回落。
CPBRD指出,菲律賓的交通運費呈現出「實際上完全缺乏向下調整」的現象。
當國際油價上漲時,運輸業者迅速申請調漲票價以抵銷燃油成本增加;然而,在油價較低時期,票價卻鮮少調降,導致通勤乘客長期承受居高不下的交通費用。
「票價調整機制對成本上漲的反應,遠比對成本下跌的反應更為靈敏,」該智庫表示。
計量經濟學測試顯示,票價調漲與調降之間的差距達到23.25倍,顯示即便油價趨於穩定或下跌後,偏高的交通成本仍長期持續。
該智庫警告陸路運輸特許經營與監管局及立法者,舊有模型在依據第12316號共和國法設計燃油稅減免機制時,或許已不再適用。
研究指出,過時的計算公式及觸發點可能延遲在油價驟升時啟動稅收減免措施,進一步加重消費者的負擔。
CPBRD建議建立一套與原油價格波動掛鉤、更具系統性且基於規則的票價調整機制,並配套建立反應更靈敏的燃油稅減免觸發機制。— Pexcel John Bac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