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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X(PRE)
首發 · 預熱中
開始報名 / 認購
2026-05-14 14:00
2026-05-14 14:00
結束報名 / 認購
2026-05-21 16:00
2026-05-21 16:00
分發結束
2026-05-21 18:00
2026-05-21 18:00
距開始認購
00
天
00
時
00
分
00
秒
報 名
總分發量
6,000 SPACEX(PRE)
參與人數
9,533
USDT 池
NEW
USDT 池
USD1 池
投入
USDT
認購
SPACEX(PRE)
新用戶專享
提升上限
報名後參與認購
專屬認購價
1 SPACEX(PRE)
=
650 USDT
分發總量
2,500 SPACEX(PRE)
我已認購/上限
0
/100,000 USDT
完成任務可
解鎖認購
完成任務提升認購上限,最高可達
200,000 USDT
目前認購上限:
100,000 USDT
充值任務挑戰
0 USDT
10,000 USDT
+10,000 USDT
50,000 USDT
+40,000 USDT
100,000 USDT
+50,000 USDT
再充值
10,000 USDT
等值的任意代幣,可提升
10,000 USDT
個人認購上限
充 值
詳細信息
專屬認購價
1 SPACEX(PRE) = 650 USDT;
1 SPACEX(PRE) = 650 USDT;
1 SPACEX(PRE) = 650 USD1
Launchpad 分配總量
6,000 SPACEX(PRE)
個人認購上限
100,000 USDT;
100,000 USDT;
100,000 USD1
活動規則
• 本活動為平台積分交易活動。MEXC 對用戶是否能獲得 Space-X 股票代幣的權益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若活動結束後用戶無法獲得 Space-X 股票代幣的相關權益,MEXC 將按用戶認購價格對其實際購買的對應積分進行退款處理。
• 本活動不對美國*居民或任何受限制國家和地區的居民開放。具體受限制國家和地區名單請參閱:https://www.mexc.com/terms
• 做市商及機構用戶不具備參與本活動的資格。
• 新用戶是指在活動期間註冊或在活動開始前總充值少於 $100 等值的用戶(包括鏈上充值、法幣充值及 P2P 交易)。
• 認可的充值方式包括 P2P 交易、法幣充值及鏈上轉帳。
• 參與者必須在活動結束前完成高級身分認證,方有資格獲得獎勵。
• 現貨交易量計算包括 USDT、USDC、USDE 及 USD1 的交易,不包括 0 費率交易。合約交易量計算包括 USDT、USDC 及 USDE 合約(開倉 + 平倉),且包括 0 費率交易。跟單交易及網格交易產生的交易量也計算在內。使用 MX 代幣抵扣手續費的合約交易將不計入有效交易量。
• 用戶必須向好友分享活動頁面的邀請連結,並讓其通過此連結註冊 MEXC 帳戶。用戶僅在被邀請人成功參與代幣認購後方可獲得獎勵。
• 用戶不能同時獲得 Launchpool、Launchpad 及 Airdrop+ 的邀請獎勵。邀請人將根據被邀請人參與並完成的活動獲得獎勵,並優先發放被邀請人參與活動中最先結束的活動獎勵,無論其參與順序如何。此限制僅適用於 Launchpool、Launchpad 及 Airdrop+ 的邀請獎勵,不影響 Launchpad 邀請獎勵是否可以與其他獎勵類型(如返佣)疊加。
• 用戶一次只能認購一個 Launchpad 項目。
• 對於認購不足的資金池,用戶將根據其認購金額獲得代幣。對於超額認購的資金池,將按以下公式分配代幣給用戶:分配量 = 認購金額 / 總認購金額 × 最大分配量。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 Launchpad 常見問題。
• 若您最終成功獲得 Space-X 股票代幣的權益,空投將在活動結束後 6 小時內根據參與比例發放至您的現貨帳戶。
• 獎勵發放至收款人帳戶可能會有所延遲。在某些情況下,發放時間可能會延長至 24 小時,以便進行額外檢查。
• 在獎勵發放前,平台將對用戶資格進行最終審核。若帳戶異常或不符合活動要求,用戶將無法獲得獎勵。請確保帳戶行為符合平台規則,以免影響獎勵領取。
• 所有參與用戶必須嚴格遵守 MEXC 的服務條款。MEXC 保留取消任何在活動期間從事不誠實或惡意行為的參與者資格的權利,包括大量帳戶註冊、自成交以及任何與非法、欺詐或有害目的相關的行為。
• MEXC 有權隨時修改本次活動的條款。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
• MEXC 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客服團隊。
* 美國公民是指(根據 S 條例第 902(k) 條):
1. 居住在美國的任何自然人;
2. 根據美國法律組建或設立的任何合夥企業或法人;
3. 任何遺囑執行人或管理人為美國人的任何遺產;
4. 任何受託人為美國人的任何信託;
5. 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實體的任何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
6. 由經紀商或其他受託人持有、為美國人利益或帳戶持有的任何非全權委託帳戶或類似帳戶(遺產或信託除外);
7. 在美國組建或設立的任何全權委託帳戶或類似帳戶(遺產或信託除外),或由居住於美國的經紀商或其他受託人(若為個人)為任何帳戶的利益或帳戶而持有的全權委託帳戶;
8. 符合以下條件的任何合夥企業或法人:
A. 根據任何外國司法管轄區的法律組建或設立;且 B. 主要為投資未經本法註冊的證券而組建或設立,除非該實體是由合格投資者(定義見§230.501(a))所持有。